全國人大代表、二手餐飲設備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譚棲偉商報特派首席記者 鐘志兵 攝
  商報記者 羅永攀 劉曉娜 北桃園二手餐飲設備京報道
  我國農村金融得到了長足汽車借款發展,但農村“貸款難”仍未徹底改變,一些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興經濟組織仍不能得到必要的信貸支持。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譚棲偉表示,設計裝潢應加大商業性金融支農力度,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確保持續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從制度著手,激活農村“沉睡的資產”,擴展農村不動產、動產融資能力,讓資金留在農村、流向農村。
  各類資金捆綁使住商不動產用放大效應
  重慶商報:由於農村金融的特殊性,涉農商業金融機構經營中可能存在高成本、低收益、高風險的挑戰,如何才能提高涉農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譚棲偉:在加大政策性金融服務農村發展的同時,給予適當的利益補償,更好地調動商業性金融服務“三農”積極性。
  適當收縮涉農貸款中財稅扶持的範圍,以集中扶持發展農林牧漁實體經濟為重點,加大財稅政策執行力度。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林牧漁業貸款在執行國家規定貸款利率的條件下,其信貸收入全部免除營業稅、所得稅,並確保這一政策中長期能夠穩定執行。
  按重慶2012年度農林牧漁貸款和農戶貸款不分金額大小全部執行財稅[2010]4號規定的稅收政策測算,全市應免稅額4.47億元。如有這項政策激勵,各類涉農貸款增加一倍,免稅額也只有9億元左右,國家財力應該能夠承受。
  整合現有財稅政策,更多通過減免稅收、貼息貼費、風險補償、增資註資等方式鼓勵各類金融及中介服務機構開展農村金融業務,增強財政資金、金融資金、政策資金捆綁使用的放大效應,引導金融資源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同時,由中央、市、縣三級財政按一定比例出資建立農村金融發展補償基金,對涉農金融機構信貸損失給予一定補償,提高商業性金融發放涉農貸款積極性。充分利用證券市場、OTC、創業板、中小企業板、主板市場以及海外市場,建設多層次、多元化資本市場,幫助涉農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提升融資能力,參與直接融資。
  此外,必須分散農村信貸風險,降低信貸成本,建立政府出資的政策性農業擔保和保險公司,發揮財政資金倍數拉動的杠桿效應,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加入擔保和保險行業。
  可以整合財政支農惠農資金,設立專門的政策性擔保公司和保險公司,分散金融風險,發揮出杠桿作用,撬動銀行和社會資金投向現代農業。也可以吸引社會資本進入農業擔保和保險行業,按政府扶持、市場化運作原則,以股份制形式,發揮民間資本在商業性擔保中的作用。
  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多元化發展
  重慶商報:在一些地方,民間小貸公司比較活躍,實際是現階段農村信貸供給主體存在不足與缺失,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譚棲偉:我覺得應該大力支持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建立多層次、多元化、適度競爭、相互補充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滿足各類農村經濟主體的不同需求。
  重慶經驗表明,農商行、農發行、農業銀行和國開行是涉農金融的主力軍,涉農貸款餘額共計2035億元,占全市涉農貸款餘額的72.7%。因此,應發揮好農商行、農發行、農業銀行和國開行等的主力軍作用,推進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陽光信貸和富民惠農金融創新三大工程。
  要充分發揮農發行、國開行等政策性國有銀行的政策性金融作用,進一步放寬業務範圍,給予更多、更優惠的扶持政策,成為政府支農的有效金融工具、引導社會資金迴流農村的主要載體。
  重慶商報:目前我市大部分區縣都有村鎮銀行,方便了農村小額貸款,但是業務比例並不高,對這類金融機構有沒有鼓勵辦法?
  譚棲偉:目前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占比較低,金融資產只占全市的0.06%,發展空間充足,潛力很大,應加大對新型金融機構的培育力度。對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應該放寬農村地區金融市場的準入政策、降低準入門檻,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設立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入股村鎮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建議活體資產可作為抵押物
  重慶商報:農戶、農業生產者以及龍頭企業因缺乏有效足值抵押物,融資貸款困難,如何打破困境?
  譚棲偉:在這個問題上,創新金融機構抵押擔保物制度設計顯得尤為重要。
  我市雖然出台了“三權”抵押貸款的辦法和文件,市高院也出具了司法保障意見,但除林權抵押貸款外,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農村居民房屋及宅基地抵押等面臨諸多法律障礙,農村經濟主體缺乏有效的擔保物,涉農金融機構在開展農村金融業務時有不少顧忌和擔憂。而且目前實行“三權”抵押制度的只是重慶地方金融機構,其他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基本未施行。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為促進農村金融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首先,可創新動產擔保抵押的制度設計,設計出農業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活體資產的擔保抵押實現形式,放寬抵押貸款範圍,讓活畜、活禽、活魚以及糧食、蔬菜等都可以作為動產進行抵押融資,讓活體資產活起來,讓動產動起來。
  另外,可建立動產抵押貸款稽核、監管體系,建議借鑒重慶創新推出的財政補貼資金賬戶質押貸款,為縣域農戶解決創業融資需求開闢新道路。
  立法為農村金融發展護航
  重慶商報:農村金融改革發展離不開法律的規範和法治的保障,目前尚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您有哪些建議?
  譚棲偉:農村金融改革應在現行法律實施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法律規範,以提高農村金融的法律保障水平。比如對《農業信貸法》或《農村金融信貸促進法》進行立法研究,用法律來規範農村金融的改革發展,為我國農村金融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供法制保障。制定《縣域再投資法》,從法律層面明確規定設在縣域的金融機構必須履行將縣域存款資源大部分用於當地的法定義務。
  此外,應建設覆蓋全國的農村信用體系,建立農村經濟主體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全國範圍內推進農村徵信體系建設的同時,建立全國聯網的農村經濟主體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原標題:讓資金流向農村 喚醒“沉睡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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